问与答

世界地质公园与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1-4-14 阅读次数:

根据《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操作指南》“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必须尊重与保护地质遗产有关的地方和国家法律”“获得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的地位,并不意味着限制地质公园内的任何经济活动,但要遵守当地、地方和全国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世界地质公园范围内所有活动要遵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但不增加额外限制性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自然保护地是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由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组成的各类自然公园。目前,我国世界地质公园范围与现有的自然保护地存在全部或部分重叠,其中,与自然保护地重叠的区域应按照自然保护地的要求进行管理;与自然保护地不重叠区域不属于自然保护地管理范畴,应按照教科文组织有关规定做好地质遗迹等资源的保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