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19年第1号
按照党中央关于废除文件中涉及条条干预条款的要求,现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废止和修改的文件予以公布。
一、对《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检查评分标准》(全绿字〔2009〕12号)予以废止。
二、对《关于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绿化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全绿字〔2018〕3号)作如下修改:将附件2《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绿化奖章评选条件》中“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机构健全,配备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能有效地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修改为“配备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经费,能有效地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
三、对《关于印发〈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83号)作如下修改:将附件《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中“(八)地质公园的管理体制与人才规划。地质公园应有专职的国家地质公园管理队伍,人员组成包括专职管理人员、地学专业等相关人员,必要时可聘请相关专业人员作为顾问。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负责国家地质公园规划、建设、科学研究、科学普及、宣传推广及日常工作等”修改为“(八)地质公园的管理体制与人才规划。地质公园应有相应的管理队伍,人员组成包括管理人员、地学专业等相关人员,必要时可聘请相关专业人员作为顾问。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负责国家地质公园规划、建设、科学研究、科学普及、宣传推广及日常工作等。”
四、对《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地质公园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8号)作如下修改:将附件《国家地质公园验收标准》中“四、地质公园管理与信息化建设(15分)1.公园管理(5分)对国家地质公园实施了专门管理。建立了专门的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团队,有明确的工作职责、人员分工和管理制度。2.人员要求(5分)根据地质公园实际情况,安排了能满足需要的专职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并配有或聘用(聘用期1年以上)3名以上的地学专业人员;建立了地学专(兼)职导游员队伍”修改为“四、地质公园管理与信息化建设(15分)1.公园管理(10分)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承担地质公园管理工作的机构、人员和经费。相关人员应满足地质工作的需要,具备开展地质公园导览活动的能力”。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月3日